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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
2019-03-21 01:38
来源:
暂无数据
临沂市新城热力有限公司
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管理办法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新员工试用转正考核流程,确保员工转正考核规范、有效,进一步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和有关法律规定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公司编制的新入职员工。
第二章 试用期管理规定
第三条 新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,均实行试用期管理。
第四条 试用期期限要求:
校招员工: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下者,试用期为6个月;研究生学历及以上者,试用期为3个月。
社招员工:试用期为3个月
定向选聘员工: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(有特殊情况的,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意见执行)。
第三章 转正考核规定
第五条 试用期满转正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1.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,能够胜任岗位工作;
2.认同公司企业文化,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,工作态度端正,任务完成符合要求;
3.试用期间没有严重违纪违规和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。
第六条 考核流程
新员工提出转正申请--综合考核测评—综合部审核--分管领导签署意见—总经理签署意见—董事长签批--存档
1.新员工提出转正申请:符合转正条件的试用期满新员工,在试用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填制《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申请表》,连同试用期工作总结一并交至公司综合部。
2.综合考核测评:综合部负责组织召开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考核会议,召集公司领导、所在部室(单位)分管领导和所在部室人员,以及相关业务部室(单位)代表参加会议。申请转正员工在考核会上作述职报告;与会人员对新员工进行民主测评,其中,中层正职及以上人员分值占50%,其他人员分值占50%。
3.综合部审核:综合部组织对申请转正的员工进行谈话,并对转正材料进行合规审核。
4.分管领导签署意见:分管领导根据申请转正员工表现及转正情况,签署意见。
5总经理签署意见:总经理根据申请转正员工的综合考核测评情况,签署意见。
6.董事长签批:董事长综合各方意见,进行最终签批,确认是否转正意见。
7.存档:综合部通知申请转正员工考核结果,并将相关材料入档。
第七条 未能按期转正者,自动延长一个试用期;经二次综合考核测评,仍不符合录用条件者,予以辞退。
第四章 转正管理规定
第八条 各级参与考核人员须严格把关,对申请人试用期间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。
第九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一旦发现有以下行为,一律办理辞退;造成经济损失的,追究经济责任;产生民事、刑事责任的,依法提交司法机关处置。
(1)违反党纪国法;(2)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;(3)岗位工作严重不能胜任;(4)工作玩忽职守,因安全、经济等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;(5)其它有损公司重大利益、名誉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。
第十条 试用期员工薪酬待遇,按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;待其转正后,自转正次月开始兑付非试用期工资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与修订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
附件:1.新员工试用期满转正申请表
2.民主评议表